为加强民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台儿庄区民政局委托,山东省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为台儿庄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⑥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遗体火化工:1名,男性优先,40周岁(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枣庄市台儿庄区户籍。
要求:心理素质过硬,能够适应殡葬特殊工作场景,心理承受能力强,情绪稳定,不抵触遗体处置相关工作;服从单位管理制度,能够接受轮班制、24小时值班、节假日值守、应急处置加班等工作模式。
2、婚姻登记员:2名,30周岁(199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枣庄市台儿庄区户籍。
要求: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打字录入速度满足窗口业务办理需要;普通话流利标准,沟通表达、群众接待能力强,有耐心、同理心,善于处理婚姻登记各类复杂群众诉求;服从工作排班,能够适应节假日、高峰时段加班值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2026年10月21日下午5:00止。(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山东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04室(台儿庄区运河大道人才大厦)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留存原件一份;
②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④个人征信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⑤毕业证书、学位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⑥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PDF版,留存打印件原件;
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2、资格审核:本次招聘由山东省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再经台儿庄区民政局复审,最后确定进入测评人员名单。
3、缴纳考务费: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应缴纳考务费7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4、领取通知书:缴费成功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山东省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领取通知书。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未进入测评者不另行通知。应聘者按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评,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测评的,责任自负。
应聘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测评、体检及聘用等资格,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
(一)遗体火化工
1、测评形式
测评采取实操形式,均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数量为准。
2、测评内容
实操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环境适应能力和操作能力等。
本次测评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60分。
(二)婚姻登记员
1、测评形式
测评采取面试形式,均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数量为准。
2、测评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本次测评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60分。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宜组织实操及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优先选择学历较高者。如学历仍相同时,优先选择年龄较小者。
(一)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被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中存在问题且限期不能查清落实的,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测评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山东省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其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者聘用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与其解除合同。
办理入职手续前,应聘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岗位和聘用人员,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后续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
七、薪资待遇
(一)遗体火化工
月应发工资总额约2760元,具体构成如下: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按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以上工资为综合薪酬,包括个人缴纳社保代扣部分,具体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适时调整。
(二)婚姻登记员
执行枣庄市台儿庄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影响招录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测评、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纪检监督邮箱:huayijw@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
0632-7557056、0632-6631650(台儿庄区民政局)
0632-6659799(山东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接听电话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30-17:00
附件:2026年台儿庄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枣庄市台儿庄区民政局
山东鲁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原标题:2026年枣庄市台儿庄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3MTk3MjA0Mw==&mid=2247490321&idx=1&sn=80947b42e77c6da16b0aa98b8f547987&chksm=cf5df1d9060b4452ea610a3660c301e31cc615ce2f41efaade9b6231ac497da176afdd50092b&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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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山东新北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