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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日照西湖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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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根据《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和《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西湖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面向西湖镇城镇区域村(西湖镇兴新新村区域)或长期在西湖镇居住的(限日照市东港区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单位失业职工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近一年内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共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的证明、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脱贫享受政策和动态监测帮扶家庭、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登记在册帮扶对象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招聘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以及名下有任何工商登记注册(法人、股东等)及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社保(含灵活就业)缴纳至报名上月及当月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镇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二、岗位开发数量

城镇公益性岗位共3个。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名称及职责

1、岗位名称:公共管理综合岗位、保安保洁服务岗位、社会治理综合岗位

公共管理综合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与协管工作,具体包括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档案整理、会议服务、便民服务窗口事务协助等,同时做好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安保洁服务岗位主要从事所在单位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的清洁保洁工作,同时做好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综合岗位主要从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重点人群服务管控、法治宣传,以及社会治理信息平台运维、相关报表材料报送、突发事件协同处置等工作。

2、岗位职责:符合城镇公益岗位报名条件,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与文字功底,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动手实操能力,身体、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需求、胜任相应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公示、区级审批、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西湖镇人社所(西湖镇便民服务中心)

4、报名资料: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户口本、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群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寸照片二张,填写报名申请表、承诺书、就业困难认定表、失业登记表、公职亲属备案等材料。

5、咨询电话:0633—8851365

(二)资格审查和聘用

对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西湖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联审),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复审(联审)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复审通过人员超过开发岗位数的,经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民主评议、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含职业技能测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东港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培训上岗。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一)自然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岗位待遇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3984.3元/月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到本人社保卡账号。同一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七、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本公告由西湖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西湖镇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西湖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

原标题:西湖镇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NjEyNTI3Ng==&mid=2650828406&idx=5&sn=72cfc13ba174eadd8a60fc52729d7779&chksm=8d760c8430a7e5b4cfe675adc25caa6bc685c9e14fe469b6a82a291d1c34e4c852040882389f&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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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山东新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