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推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扩容提质,根据《日照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卧龙山街道实际需要,经街道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安置卧龙山街道城镇片区范围内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应聘人员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品行端正,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并掌握相关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1.公共管理综合岗,开发岗位1个,主要从事交通道路巡查、治安巡防协管、护林防火等方面的工作。
2.社会事业综合岗,开发岗位1个,主要从事统计管理、就业服务、社会救助、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三、聘用流程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到卧龙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锦华御府小区南门对面)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照片二张;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单页、索引页)1份;
(3)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需另外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亲家庭成员需另外提供相应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5)“二孩妈妈”需另外提供开具合法生育材料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登记在册帮扶对象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低保或扶贫相关手续等材料。
4、咨询电话:0633-7987553
(二)资格审查
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街道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联审。联审通过人员超过开发岗位数时,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会审或面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审查贯穿应聘始终,复审(联审)不作为确定符合聘用的最终依据,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和公示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安置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签订劳务协议,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城镇的补贴标准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日常管理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分配管理工作由卧龙山街道负责。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1.自然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通过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卧龙山街道负责清退,被清退人员1年内原则上不进行再次安置。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原因需要被清退的;
8.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注意事项
1.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以及名下有任何工商登记注册(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等)及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社保(含灵活就业)缴纳至报名当月的,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3.报名者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两者最新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报名人员页、户主页、索引页)。
4.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应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一经发现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应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本公告由卧龙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卧龙山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原标题: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QwMDcxMQ==&mid=2652964371&idx=1&sn=495b7de49aefd8c5dda4a7cf1235ca2a&poc_token=HFQJx2qjFwsr1PixnhDXtsWETsDoVQFXgEPGnP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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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山东新北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