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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6人)

2026年06月03日

公职类考试资料领取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始建于1945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现有10个二级院部,43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600余人。学校拥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8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11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牵头制定2个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参与制订旅游大类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11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青岛市产教融合示范专业2个。学校入选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山东省绿色学校”和“山东省节水型高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鲁商集团网站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3)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封面等);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其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及毕业论文等材料,均须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

(6)辅导员岗位需提交院系出具的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3)或提交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

(7)博士12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附件4)。党员关系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和面谈交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统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安家费、人才津贴等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执行,一事一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32—88022166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学生干部任职证明.doc

附件4:党员关系证明.doc

附件5: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3日

原标题: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长期招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chm.edu.cn/2026/0603/c599a8490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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