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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简章(34人)

2026年05月15日

公职类考试资料领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5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34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wfnc.edu.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20日11:00-5月27日11:00

应聘人员通过登陆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wfnc.edu.cn/,下同)通知公告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5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20日11:00-5月27日11: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0536-3887076)进行咨询。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20日11:00-5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wfnc.edu.cn/)予以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一环节一经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应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除报名时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师岗位采用临床操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三)总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网站通知,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五、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并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对存在师德违规、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和调动工作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要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2.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院无关。

3.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控制总量人员,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4.本简章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wfnc.edu.cn/

联系电话:0536-3887076(仅提供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36-3885971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2号教学办公楼613室)

附件:1.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原标题: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weifang.gov.cn/55338/2055141143817097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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