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5月以前取得。
5、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详见《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5月11日11:00—5月17日16:00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人事科联系(电话:18754057281)。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减免费用申请”栏目,并于2026年5月1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6年5月17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可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
(4)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有工作单位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依次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过程中的通知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次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
3.报名咨询电话见《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4.本公告由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监督电话:0530—2223693
附件:
1.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诚信承诺书
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
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6年5月7日
附件1: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原标题:菏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ngtao.gov.cn/2c90808883d172a50183e8a9a6d1003c/2c90808483d171790183e8dc147e0022/2052340628704071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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