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52.70%。学校专业设置涉及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资源环境与安全、食品药品与粮食4个专业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13个专业类的30个专业。获批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6个。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助理全科医师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省“双师型”教师培训联合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98名,其中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二)个人报名
1.初级和除博士外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09:00-2026年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2026年5月14日16:00
2.中级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名平台(https://www.sdmc.edu.cn/)”注册登录,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以及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026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单位初审
1.初审时间:2026年5月8日11:00—5月14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A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B类(医疗)、C类(药学)、D类(检验)、E类(中医)、F类(护理)、H类(预防)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向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组织现场审核,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经现场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向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其他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向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31-86305306(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531-86305005(工作日9:0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65917(工作日9:00-17:00)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5月6日
原标题: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5/2c0f1ff0-7d4c-47d9-853b-7f05f55bf0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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