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5.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26年6月29日以前取得。
6.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原文详情》》2026年临沂郯城县技工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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