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二、测评时间与地点
(一)入闱时间
2026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体能测评通知单》。
(二)入闱地点
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枣曹路特勤站训练场(薛城区枣曹路与店韩路交叉口西1000米路北)。
(三)通知单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4月14日14:00—4月17日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体能测评通知单》,并按照通知单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单》下载打印入口:http://zzlongteng.daixingkj.com
三、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评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入闱地点;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前,报考人员须如实申报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怀孕等特殊情况人员,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须本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凡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由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节依规处理。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须将手机、手表、手环等所有通讯及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点录组以外的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5.测评过程中,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方式超越他人,不得以冲撞、推挤、踩踏等行为干扰他人测评。
6.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测评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测评成绩确认后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由仲裁委员会当场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7.体能测评入闱地点周边停车位紧张,建议报考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考人员请有序停放车辆、合理统筹时间。
8.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体能测评结束后,市局将接续组织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枣庄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及时关注了解。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等内容,详见《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咨询电话:0632-5101069
0632-3186318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4日
原标题: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J9-ymqfOfzSBD-hrb0_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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