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泰安市新泰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报名入口
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以后出生);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招聘单位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中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证明的专业应聘。
原文详情》》2026年度泰安市新泰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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